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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学院寝室长管理办法

来源: 添加时间: 2014-04-01

    学生寝室是大学生成长成材的主要场所,通过寝室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为更好发挥寝室长的纽带作用,做好学生自我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寝室长的产生
寝室长由寝室所有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寝室长若有调整,应及时上报给辅导员老师。
二、寝室长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带头执行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二)安排本寝室成员轮流值日,制定本寝室的卫生值日表(包括大扫除),并督促做好值日、保持室内及楼内公共卫生场所的清洁,要做好节水节电、爱护公物的教育。。
(三)经常检查寝室做好安全防患工作,坚决杜绝违章电器的使用,要做到人离宿舍随手关好门窗,做好防盗、防窃、防火工作。
(四)做好寝室各类设施的报修工作(如:门、窗、玻璃、照明灯、桌、椅、床等)。
(五)负责本寝室同学的纪律工作,把寝室办成团结友爱 、互敬互爱 、相互协作的集体。同学之间发生误会和矛盾冲突时,及时调节、制止,无法处理时应立即向辅导员老师报告。
(六)在熄灯后应检查寝室有无人员未到就寝,发现有夜不归宿或就寝后溜出寝室、领陌生人入住等情况,要当晚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汇报。不得瞒报或虚报。
(七)寝室长负责填写好假期住宿情况登记,并上报给班级负责人,班级负责人交给老师,确保寝室成员假期安全。
(八)配合本班报道班委向寝室同学传达或完成当天辅导员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
(九)积极大胆工作,树立为全寝室服务的思想。为争创文明寝室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十)每周按时填写安全责任状,对寝室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汇报。
三、寝室长的权利和待遇
    寝室长有权按照寝室管理规定对寝室成员进行管理和教育,有权向辅导员老师直接汇报寝室和寝室成员情况,寝室成员要尊重、接受寝室长的管理和教育。寝室长享有班级干部的一切待遇。对于优秀寝室长在评优评奖时优先考虑。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一切解释权归服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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