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河南郑州市牧业经济学院大学生郑某因赌球而无力偿还大学生借贷平台数十万借款,于2016年3月9日在山东青岛跳楼自杀。郑某共接触十多家互联网借贷平台,利用班级同学的身份证、学生证、个人电话及父母电话、手持身份证拍照等信息借款数十万元,其所借贷款全部用于赌球,血本无归;“被借款”学生的借款数额在几千到几万不等,其并没有借款却收到借贷平台催债信息,甚至威胁等。
案例二:
今年21岁的李某是西安城东一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2015年6月,经同学张某介绍,他为两位同学分期购买了9部iPhone6plus手机,平均每部在6000多元,总价近6万元。而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代办分期购买手机,两位同学承诺给李某每部300元的“辛苦费”。四个多月后,他不仅没有收到一分“辛苦费”,还收到不少分期公司的催款电话和起诉通告,面临共计七八万元的手机分期债务。
案例三:
2015年6月29日上午,5名常州某大学的大一学生来到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科教城派出所报案,称21岁的连云港籍滕某以开店急需资金为名,让他们用自己的身份资料,帮忙在某金融服务网站上以零首付分期付款的方式购得了iphone6手机,后手机交给腾某转卖套现,腾某支付了几百元的酬谢金,在兑现了购机学生前一二个月手机贷款的还贷业务后,便没了音讯,被还贷所困扰的他们无奈之下,选择了报警。民警了解到,这5名学生只是其中的代表,而上当受骗的学生有50多人,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受害学生中,有的是腾某的老乡,有的是腾某的高中同学,更多的是这些关系人介绍来的其他同学,涉案价值25万余元。被骗学生因为担心自己的个人征信记录会有不良记录,在网站客服的催款下,不得不自己筹钱按月还贷。
案例四:
2015年9月,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一名郑姓学生,在一家名为“优分期”的分期购物网站做校园代理,借用了200多名在校学生的身份信息“刷单”,结果这些学生却陆续收到了催债短信,每人名下出现了几千、甚至一万多元的欠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