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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装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来源: 服装学院(大连服装博物馆) 添加时间: 2026-09-04

      根据学校《2027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按照2023级大学生手册中《大连工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名额分配
      1.名额分配原则
      (1)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支援重大科创平台建设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每年下达给各高校的研究生推免的总数中较上一年度数量增加部分,必须优先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攻关、重点人才培养改革等对应学科。我校从2025年7月起,根据当年推免的增量名额情况,设置不低于增量名额的50%的增量倾斜名额,用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支援重大科研平台建设。增量倾斜名额单列,纳入学院总推免名额,根据当年各学科发展情况及各学院学生实际情况动态分配、调整。
      (2)优先支持一流学科和专业,推动人才培养改革
      根据教育部要求,推免名额分配要优先向“双一流”建设学科、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前沿学科等国家战略急需学科倾斜。学校根据推免当年的国(省)一流学科和专业情况,设立“学科倾斜名额”,分别纳入相关学院总推免名额,方案如下:
      ①国一流专业倾斜2个名额;
      ②省一流专业倾斜1个名额;
      ③一流学科按学科评估结果倾斜名额(具体名额见学校推免工作方案);
      (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各类学生权益
      根据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总推免名额,减去“增量倾斜名额”和“学科倾斜名额”后,剩余所有名额根据当年各学院毕业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形成“生均推免名额”。名额分配过程中,坚持严格管理,推动各专业的推免名额稳步增加,全力保障研究生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开展。
      2.学院名额分配方案 (具体名额见学校推免工作方案)
      3.根据报名学生综合评定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出生均推免名额建议名单;
      4.根据建议名单之外报名的国一流专业、省一流专业学生的综合评定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出国一流专业、省一流专业的单列名额推荐人选。
      二、支教团推荐
      支教团名额5个,选拔由团委负责。
      三、推免研究生推荐条件及要求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硕士生入学体检标准。
      2.逻辑思维清楚,反应敏锐,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有志于在国内继续深造。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第1~6学期每学期德育评定为优良。
      4.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第1~6学期修读全部(辅修除外)课程期末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符合第10条特别推荐的,但重修无不及格记录,学业成绩计算以最高成绩计。
      5.艺术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或雅思成绩5.0分及以上;修读日、俄语学生达到全国大学日、俄语四级考试65分。
      6.课程学业成绩排名前30%以内。
      7.第1~6学期参加过学校组织的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并获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入选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年会。
      8.身体健康,学校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三年内均达标。
      9.劳动学分达到学校规定要求。
      10.有过参军入伍服兵役或参加志愿服务或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
      11.不符合上述4~6条之一要求但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排序第一)者,由本专业三名(学校在职)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教授推荐信和有关材料经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视为符合报名基本条件。
      12.已经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选修课学分要求,因课程多选出现选修课不及格的,学生综合表现突出,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全体讨论通过后,可视为符合报名基本条件。
      四、选拔条件
      按照课程学业成绩,优秀成绩奖励加分,以及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加分计算综合评定分(保留两位小数),按评分成绩高低排序后在本学院内向学生公示名单。计算公式为:
      综合评定分=课程学业成绩+优秀成绩奖励加分+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加分
      1. 课程学业成绩
      课程学业成绩为第1~6学期必修课及限选课期末成绩加权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课程采取五级分制评分,其成绩的优、良、中、及格分别按95、85、75、65折算后计入,二级分制课程成绩合格按70分折算后计入。
      2. 优秀成绩奖励加分
      (1)英语四六级:500≤CET4≤600 加0.5分;600<CET4 加1分;450≤CET6≤500加0.5分;500<CET6 加1分。四六级不可同时且重复加分,以单次最高分计。
      (2)雅思:6.5≤雅思≤7.5 加0.5分;7.5<雅思 加1分。
      (3)专业英语(日语)四级80分以上加0.5分。
      (4)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加0.5分。
      (5)国(境)外大学交流每一年加0.25分,最多加0.5分。
      (6)优秀成绩奖励加分最高累计不超过3分。
      3. 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加分
      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加分为第1~6学期参加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取得成果加分,最高计10分;科研成果、大学生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三个类别中每类仅限一个项目加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 科研成果
      在读期间发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以网上检索证明为准,录用通知无效)
    级别SCI/SSCIEI/CSSCI/新华文摘/
      人大复印资料
    中文核心期刊
      (文/理)
    排名第1第2第3第1第2第3第1第2
    奖励分3.02.01.02.01.00.51.0/0.50.5/0.2
      在读期间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专利授权(在审理中尚未授权的专利不计算)
    级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
    排名第1第2第1第2第1第2
    奖励分2.01.00.20.10.20.1
      论文、发明专利需进行答辩,经过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认定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分,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2)大学生竞赛
      I 类:参加大学生竞赛并获奖(以工程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年度公示项目及认定等级为依据);
      II类:参加大学生数学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并获奖;
    竞赛级别加分获奖级别I 类II类
    互联网+
      创新创业竞赛
    A类竞赛B类竞赛大学生英语
      竞赛
    大学生数学
      竞赛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排名5.53.52.5532------10.50.2------
    奖励分2.51.51210.5210.5------10.50.2
      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国家金奖(一等奖)及以上学生团队负责人(排名第一),经学校审核,在符合推荐免试攻读学位研究生基本条件基础上指标单列。
      团队参赛获奖,负责人(排序第一)按满分,排序第二至三名按1/2、1/3取值,第四名及以后者,按1/4计分。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结项获奖证明为准,未结项不计算)
    级别创新创业年会获奖入选创新创业年会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
      (合格以上)
    国家级省级国家级省级国家级省级校级
    奖励分52210.50.20.1
      团队参赛获奖,负责人(排序第一)按满分,排序第二至三名按1/2、1/3取值,第四名及以后者,按1/4计分。
      4.竞赛获奖名次均以竞赛奖项实际排名为准,例如竞赛设特等奖,则一等奖适用本办法二等奖加分规定,依次类推;如竞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则分别适用本办法一、二、三等奖加分规定。
      5. 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成果的取得,即成果发表或获奖时间应当为推免当年8月31日之前。
      五、推荐程序与办法
      1.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填写《大连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2.对于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先经审核——由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项目)、团委(挑战杯、创青春)、学生处(德育、奖惩)、教务处(成绩)完成材料审核后,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现场考察,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情况等基本条件把关。根据综合评定成绩排出名次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3. 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和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推荐资格。学院将建议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和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负责审核学习成绩、外语四(六)级成绩,团委、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审核创新创业活动情况,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学生在校德育综合评定情况及受到奖惩情况。
      4.审核无误后,将推免研究生遴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5.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终推免生遴选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六、其他
      1.我校2027届推免生选择报考本校的,可实行本硕贯通式培养。
      2.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国家金奖(一等奖)及以上学生团队负责人(排名第一),经学校审核,在符合推荐免试攻读学位研究生基本条件基础上指标单列。
      3.学院严格审核,最终上交的名单如在后期审核和公示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名额由学校统一收回,不在学院内部进行递补。
      4.学院遴选条件中成绩计算、科创加分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8月31日。
      5.推免生应当按规定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剽窃他人成果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已计划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教务处将不为此类学生的出国出具成绩单及学历证明等材料。
         服装学院
         2026年8月
      
    编辑/张鸣
    审核/张鸣、丁玮、赵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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