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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教学模式配套的教学计划

    来源: 添加时间: 2014-05-28

     

    1.服装与服饰设计大平台培养方案

    2.服装艺术设计卓越试点班培养方案

    3.形象设计工作室培养方案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知识、素质、能力全面发展,具备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具有综合设计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潜质,掌握服装企业和服装市场的基本运作知识,以及把握时尚潮流并进行流行预测的基本方法,能够从事服装与服饰设计相关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毕业生应获得的素质、知识和能力)

           本专业注重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提升学生人文艺术修养,注重基础理论知识、创造力和动手实践能力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具有较好的人文学科知识和文化艺术修养;

    2.掌握设计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国内外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发展趋势;

    3.了解服装与服饰设计发展历史及当下行业发展动态;

    4.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设计方法和设计程序,具有创意潜质和独立设计能力;

    5.掌握服装与服饰款式设计、结构设计和工艺制作基本技能,具有动手实践能力;

    6. 掌握服装与服饰创意设计、产品研发、品牌策划和营销管理等综合设计知识及能力。

    三、学制、修业年限及学位

    1.学 制:四年

    2.修业年限:3~6年

    3.学 位:艺术学学士

    四、主干学科及相近专业

    1.主干学科:艺术学、设计学

    2.相近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五、培养方案总体规划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实行分阶段培养,在1-4学期实行专业公共平台课培养,5-8学期实行分专业方向进行培养(其中方向七为1-3学期实行专业公共平台课培养,4-8学期分专业方向培养)。

    课程学时、学分分配(方向一、二、三、五、六、八)

    课程性质学分、学时

    课程类别

    必修

    限选

    任选

    合计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总学分

    学分百分比

    理论课学分百分比

    总学时/周

    学时百分比

    通识课程

    39.5

    664

    3

    48

    7

    112

    129

    78

    38

    2336/2352/

    2304/2320

    35

    学科基础课程

    21.5

    400

    17

    17

    专业课程

    32.5

    592

    18

    400/416/

    368/384

    7.5

    120

    45

    48

    小计

    93.5

    1656

    21

    448/464/

    416/432

    14.5

    232

    100

    100

    其中实践环节教学学时:592/592/536/576/592/590

    占总学时百分比:25/25/23/25/25/25

    /

    /

    实践教学

    26

    26

     

     

     

    26

    16

    /

    36

    /

    创新能力

    5

    5

    10

    6

    /

    /

    合 计

    119.5

    26

    19.5

    165

    100

     

    2336/2352/

    2304/2320H+36W

    所占总学分比例

    72.4

    15.8

    11.8

     

     

    课程学时、学分分配(方向四)

    课程性质

    学分学时

    课程类别

    必修

    限选

    任选

    合计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总学分

    学分百分比

    理论课学分百分比

    总学时

    /

    学时 百分比

    通识课程

    39.5

    664

    3

    48

    7

    112

    127

    77

    38

    2296

    36

    学科基础课程

    21.5

    400

    17

    17

    专业课程

    32.5

    592

    16

    360

    7.5

    120

    45

    47

    小计

    93.5

    1656

    19

    408

    14.5

    232

    100

    100

    其中实践环节教学学时:529 占总学时百分比:23

    /

    /

    实践教学

    28

    28

     

     

     

    28

    17

    /

    38

    /

    创新能力

    5

    5

    10

    6

    /

    /

    合 计

    121.5

    24

    19.5

    165

    100

     

    2296H+38W

    所占总学分比例

    73.6

    14.6

    11.8

     

     

    课程学时、学分分配(方向七)

    课程性质

    学分学时

    课程类别

    必修

    限选

    任选

    合计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总学分

    学分百分比

    理论课学分百分比

    总学时

    /

    学时 百分比

    通识课程

    39.5

    664

    3

    48

    7

    112

    129

    78

    38

    2336

    35

    学科基础课程

    21.5

    400

    17

    17

    专业课程

    14

    256

    36.5

    736

    7.5

    120

    45

    48

    小计

    75

    1320

    39.5

    784

    14.5

    232

    100

    100

    其中实践环节教学学时:529 占总学时百分比:23

    /

    /

    实践教学

    26

    26

     

     

     

    26

    16

    /

    36

    /

    创新能力

    5

    5

    10

    6

    /

    /

    合 计

    101

    44.5

    19.5

    165

    100

     

    2336H+36W

    所占总学分比例

    61.2

    30

    11.8

     

     

    六、创新能力学分要求

    1.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活动、科技竞赛、素质拓展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在本科学生中设立“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

    2.“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化是根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特点,所制定的第二课堂培养计划,鼓励和倡导本科生参加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并将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状况全面纳入培养方案中学分管理。

    3. 学校规定,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完成10个“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后方可毕业。具体要求参见《大连工业大学“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七、毕业要求

    按照指导性教学计划,学生毕业需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识课程49.5学分,其中必修课程39.5学分,选修课程10学分(限选3学分、任选7学分);学科基础课21.5学分;专业课程40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32.5学分,选修课7.5学分;学科方向及特色课程18学分;实践教学28学分;创新能力10学分(限选5学分、任选5学分),共计167学分。

    八、毕业生去向

           毕业生可选择从事服装与服饰相关产品设计研发、营销、生产管理,也可从事人物形象设计以及设计教育等相关工作。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艺术设计方向)试点班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服装设计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能够独立设计、制作时装并组织时装发布会,具备服装设计、服装结构与工艺、服装经营管理和实践的能力,具有时尚预测、分析及营销管理能力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注重平台课程的基础理论教育,注重服装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和服装结构与工艺方面的技能训练,并具有从事服装开发、生产管理和营销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外语、计算机网络知识和应用能力,能够熟练的运用计算机进行视觉传达设计、服装辅助设计;

    2.系统掌握设计平台课程的基本知识及设计理论应用原理;

    3.具备扎实的服装设计专业理论知识,全方位了解服装设计学科的发展趋势和应用前景,具有较强的设计实践能力和强烈的创新意识;

    4.理解服装制作工艺流程,掌握服装艺术造型、结构、工艺设计方法,具备较强的动手能力;

    5.具备使本专业创新设计、科学、技术融为一体的基本素质,有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关注多元化市场流行信息,对国际时尚现象有鉴别、解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相对的市场预测潜力;

    7.熟悉文献检索和获得科技信息的方法,有获取新知识和新信息的再学习能力;

    8.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和较强的审美能力;

    9.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个人修养,具有团队精神。

    三、学制及修业年限

    1.学制:四年

    2.修业年限:3~6年

    四、学位及学位课程

    1.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2.学位课程:大学外语1.2.3.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2、形态认知、形态构成1.2、外国服饰史、中国服饰史、服装结构与工艺基础、女装结构与工艺、男装结构与工艺、时装画1.2、服装设计学1.2.3、服装立体设计、服装市场营销、服装设计管理、服装材料学、服饰配件。

    五、主干学科及相近专业

    1.主干学科:艺术类、轻工纺织类

    2.相近专业:艺术设计、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六、培养方案总体规划

    学时、学分分配

    课程性质

    必修

    限选

    任选

    合计

    课程类别/学分、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总学分

    学分 百分比

    总学时

    /

    学时 百分比

    公共基础

    43

    736

    150

    28.7

    2652

    27.8

    学科基础

    30

    580

    20.0

    19.5

    专业课

    63.5

    1112

    42.3

    44.6

    公共选修

    6

    96

    4.0

    3.6

    专业任选

    7.5

    120

    5.0

    4.5

    小计

    136.5

    2428

    13.5

    216

    100

    100

    其中实验(上机)教学

    学时:532 占总学时百分比:20.1

    军事训练

    2

    2

    30

    6.7

    25周(另加5学分综合素质与创新实践)

    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

    5

    16.7

    专业实践教学

    23

    23

    76.6

    小计

    25

    25

    5

    100

    综合教育

    8

    140

    140

    总学分合计

    161.5

    18.5

    180

    所占总学分比例

    89.7

    10.3

    100

    七、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

    1.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开发尤其是青年人力资源开发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积极鼓励和倡导大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2.大学生创新教育以开发大学生人力资源为着力点,进一步整合深化教学主渠道外有助于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在科技活动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等方面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全面成长成才。

    3.学校规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在完成学业的基础上,累计取得5个“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方可毕业。

    4.各类活动可取得学分及要求见附表。

    八、毕业要求

    按照指导性教学计划,学生毕业需修满规定的学分。课程教学150学分,含必修课程136.5学分、专业任选7.5学分、公共选修6学分;实践教学30学分,含5个“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分,共计180学分。同时完成8个“综合教育”学分。

    九、毕业生去向

           具备服装设计与工程基础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能从事服装设计、服装产品开发、商品企划、市场营销、经营管理、服装理论研究及宣传评论等工作,成为高级复合型应用技术人才。

           职业方向为:时装设计总监、品牌设计师、时装买手、陈列设计师、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经理、产品总监、产品企划师、流行预测观察员、流行顾问、服装搭配造型师、时尚媒体编辑、自由设计师、服装教育工作者、服装理论研究员、时尚贸易从业者等。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形象设计方向)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形象设计的综合能力,包括职业形象策划和服装视觉形象设计的综合能力,能在时尚产业中的服装业、零售业、传媒业以及教育行业等从事形象造型设计、服装陈列设计、卖场陈列管理、个人企业形象培训等相关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本专业主要学习形象设计的基本理论知识,注重学生人物形象设计、商业形象设计、职业形象策划、服装视觉陈列设计卖场陈列管理能力的培养及形象创意与塑造应用方面的技能训练,注重艺术与科学技术的结合。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 系统掌握个人形象和商业形象的知识和技能,具有综合应用各学科知识的能力;

    2. 具有较高的艺术审美及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

    3. 具有独立进行人物和商业形象设计及服装设计实践的基本能力;

    4.具有较扎实的外语、计算机网络知识和应用能力,能够熟练的运用计算机进行视觉传达设计、服装、形象辅助设计;

    5. 熟悉国家和管理部门对服装、形象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了解行业动态;

    6. 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个人修养,具有团队精神。

    三、学制及修业年限

    1.学制:四年

    2.修业年限:3~6年

    3. 学 位:文学学士

    四、主干学科及相近专业

    1.主干学科:艺术类

    2.相近专业:绘画、艺术设计

    五、培养方案总体规划

    专业方向一:人物形象设计方向专业方向二:陈列设计方向;


    学时、学分分配表

    课程性质

    学分学时

    课程类别

    必修

    限选

    任选

    合计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总学分

    学分

    百分比

    理论课学分百分比

    总学时

    /

    学时 百分比

    通识课程

    39.5

    664

    3

    48

    7

    112

    128.5

    78.6

    38.6

    2380

    34.6

    学科基础课程

    21.5

    400

    16.7

    16.8

    专业课程

    18.5

    380

    31.5

    656

    7.5

    120

    44.7

    48.6

    小 计

    79.5

    1444

    34.5

    704

    14.5

    232

    100

    100

    其中实践环节教学学时:744 占总学时百分比:31.3

    /

    /

    实践教学

    25

    25

    25

    15.5

    /

    35

    /

    创新能力

    5

    5

    10

    6.2

    /

    /

    合 计

    104.5

    39.5

    19.5

    163.5

    100

    2380+35W

    所占总学分比例

    63.9

    24.2

    11.9

    六、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要求

    1.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活动、科技竞赛、素质拓展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在本科学生中设立“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

    2.“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化是根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特点,所制定的第二课堂培养计划,鼓励和倡导本科生参加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并将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状况全面纳入培养方案中学分管理。

    3. 学校规定,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完成10个“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后方可毕业。具体要求参见《大连工业大学“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七、毕业要求

           按照指导性教学计划,学生毕业需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识课程49.5学分,其中必修课程39.5学分,选修课程10学分(限选3学分、任选7学分);学科基础必修课程21.5学分;专业课程57.5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程104.5学分,限选课程31.5学分;选修课程7.5学分。实践教学25学分;创新能力10学分(限选5学分、任选5学分),共计163.5学分。

    八、毕业生去向

           本专业方向学生毕业后既可以在服装设计与工程等相关专业、方向继续深造,也可以从事高级美容化妆造型师、服装陈列设计师品牌陈列管理者、时尚媒体工作者、服装设计、服装市场营销以及教学培训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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