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基层党组织评估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使基层组织建设更加科学规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评估办法。
一、评估对象
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
二、评估内容
《大连工业大学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考核表》共有六项评估指标,总分100分。六项评估指标是:政治核心作用;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特色工作及奖励;群团、统战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基层党组织评估工作分单、双年进行,单年初评,双年总评。
(一)初评的工作程序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大连工业大学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考核表》要求进行自我评估;
2.评估考核组对初评工作进行抽查。
(二)总评的工作程序
1.做好总评的动员工作
(1)召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会议,部署总评工作;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宣传动员。
2.做好自评、自查工作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自我评估;
(2)党员进行自评。
3.做好评议工作
(1)召开支部大会,党员进行自评和民主评议,并对支部工作进行评价;
(2)召开总支大会,总支书记代表总支做工作总结,进行民主测评。
4.评估考核组成员分别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情况按《大连工业大学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测评表》要求进行评估检查。
5.召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总结会,向评估考核组汇报工作,并进行相互测评。
6.将各类测评结果进行汇总、排序(总支测评占30%,相互测评占20%,评估考核组测评占50%)。
7.党委听取检查评估情况汇报并确定考核结果。
四、组织领导
评估考核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评估考核工作小组。
五、评估结果使用
1.评估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2.基层党组织评 估工作将与学校教学单位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工作有机结合,评估结果直接作为教学单位总支书记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结果。
六、本办法由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