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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学院业余党校实施细则

来源: 添加时间: 2014-03-20

    为了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使党的积极分子在入党前能够得到全面系统的教育,全面了解党的基本知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更加明确入党目的,服装学院党总支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定期举办业余党校,以提高学员的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使其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党校的领导,保障党校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设立组织机构,由名誉校长、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秘书、授课教师等组成。

二、学员对象

    各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入党积极分子。

三、授课内容及考核办法

    1.授课内容:党校采取集中授课、集中分散学习、观看影视资料、分组座谈等学习方式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为主,加强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能够更加明确入党的目的,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早日成为优秀的学生党员。

    2.考核方式:以集中书面考试、交学习心得个人总结以及考勤学习纪律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综合评定成绩。(成绩评定方法:集中书面考试70%;学习笔记、个人总结20%;考勤及学习纪律10%)合格者发放党校学习合格证书,作为发展党员条件之一。

四、授课计划

    制订详细的授课计划,包括授课内容及形式、负责人及授课地点,制订详细的时间表,并严格执行。

五、学习时间要求

    学习时间不低于15天,课时不低于20课时。

六、学习考查要求

    1.采用集中授课学习、分组进行讨论,建立小组长负责制,小组长负责组织讨论和考勤工作;

    2.党校工作人员负责对各小组的学习座谈进行监督和指导;

    3.党校学习结束后将对学员进行集中考试,综合评定成绩;

    4.学员应按时主动参加党校安排的各项活动,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活动或表现较差者,将取消其学习资格,已列入发展计划的,要延期发展或取消其发展资格。

七、未尽事宜由服装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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