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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职责

来源: 添加时间: 2014-03-20

    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广大同学,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根据学校党委和学院党总支的要求,定期分析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制订学年度学生组织发展计划和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根据党章规定和《服装学院基层党组织培养及发展党员程序》的要求,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1.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指定专人与入党积极分子联系,重点帮助;2.坚持定期考察,填写考察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的质量;3.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加强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思想政治觉悟和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坚持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2.认真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激励先进,对后进党员制定出帮助措施;3.按规定收交党费;4.及时做好新生党员和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负责对本支部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经常主动的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情况,维护学生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于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党总支反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1.根据学院党总支的安排,制定并实施本支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教育计划;2.及时分析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并做好工作,及时的表扬和宣传先进,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批评、教育和斗争。 
协助学院党总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努力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按照党员标准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 
教育学生党员和学生树立优良校风学风,自觉抵制不良倾向、不良风气,同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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